中国经济微观察·专家谈构:筑抵御外部风险制度防线 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
中国经济微观察·专家谈构:筑抵御外部风险制度防线 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
中国经济微观察·专家谈构:筑抵御外部风险制度防线 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
民营经济促进法将民营企业与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目标任务直接关联(guānlián),凸显(tūxiǎn)了民营经济重要地位。
民营(mínyíng)经济促进法将有效(yǒuxiào)消除民营企业的顾虑和担忧(dānyōu),充分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以法治确定性筑牢发展信心,让广大企业在更广阔的舞台上大显身手。
面对美国挑起的关税战、贸易战,全球产业链深度调整,民营经济促进法为(wèi)民营企业参与国际(guójì)竞争提供系统性法治保障,助力民营企业在风高浪急的国际环境中(zhōng)破浪前行。
“民营经济(jīngjì)促进法的(de)实施(shíshī)意义重大,它构筑起抵御外部风险的制度防线,通过系统性法治保障为民营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保驾护航,助力其在波涛汹涌的国际环境中乘风破浪。”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际合作中心咨询研究处副处长、副研究员李华香在接受《中国经济微(wēi)观察・专家谈》栏目采访时表示(biǎoshì)。
近年来,受全球(quánqiú)政治、经济、科技等因素(yīnsù)影响,全球供应链正经历深度调整与变革。
李华香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主要从三方面为(wèi)民营企业(mínyíngqǐyè)参与国际竞争提供支撑:
一是知识产权保护(bǎohù)是民营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法宝,尤其(yóuqí)在中美经贸关系中,民营经济促进法为民营企业海外知识产权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合规经营是民营企业扎根海外的基石,有助于民营企业更好地融入(róngrù)当地市场(shìchǎng),提升国际形象和竞争力;
三是海外利益(lìyì)保障是民营企业安心“出海”的关键,确保民营企业在复杂国际(guójì)形势下能够放心地拓展国际市场。
在全球(quánqiú)经济复苏乏力的背景下,更需要大国担当。
李华香认为,民营(mínyíng)经济促进法对构建“双循环”新发展(fāzhǎn)格局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方面,它有助于激活内需市场,做强国内大循环,通过(tōngguò)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zhāotóubiāo)、支持民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等,释放民间投资(tóuzī)潜力。
例如,从投资(tóuzī)数据(shùjù)看,一系列政策举措为民营企业创造公平营商环境,民间投资由上年全年(quánnián)下降转为增长,2025年一季度(yījìdù)同比增长0.4%。其中,一季度制造业民间投资同比增长9.7%,基础设施民间投资增长9.3%,均快于各自领域平均增速。这些数据显示出民营企业正成为内需升级(shēngjí)的重要动力。
另一方面,民营经济促进法有助于提升国际循环“能级(néngjí)”,增强全球竞争力(jìngzhēnglì),为民营企业“走出去”提供法治保障。
例如,从进出口数据看,一季度民营企业(mínyíngqǐyè)进出口额(jìnchūkǒué)同比增长5.8%,快(kuài)于全部进出口额增速;占全部进出口总额的比重提升到56.8%,持续保持最大进出口主体地位。其中,出口工业机器人增长67.4%,高端机床(jīchuáng)增长16.4%,民营企业进出口高技术(gāojìshù)产品规模创历史同期新高。通过强化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和国际合规支持,法律为民营企业突破技术封锁、融入(róngrù)全球价值链提供了制度支撑。
“民营经济促进法还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两重’建设(jiànshè)和‘两新’工作,以推动产业链供应链的自主可控。”李华香表示,该法律通过完善权益保障机制增强民营企业发展(fāzhǎn)信心(xìnxīn),通过确立平等对待原则确保市场机会(jīhuì)平等,通过细化职责分工凝聚发展合力。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含金量”同样体现在(zài)现实针对性上。
为解决民营企业“不敢投、不愿投”的顾虑,民营经济促进法提出了畅通沟通渠道、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强化权益保障等关键性条款,以(yǐ)法治确定性筑牢发展(fāzhǎn)信心,激发(jīfā)民间投资活力。
李华香认为,上述(shàngshù)制度举措将有效消除民营企业的后顾之忧,让企业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在更(gèng)广阔的舞台上共享发展改革成果。
她还表示,相较国际通行(tōngxíng)规则,民营经济促进法具有三大中国特色:
一是(yīshì)制度创新。将(jiāng)“两个毫不动摇”上升为法治原则。法律首次(shǒucì)将“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总则,明确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
二是政策协同。构建“法律(fǎlǜ)+产业+金融”立体化支持网络。国外同类(guówàitónglèi)法律多注重单一政策支持,而(ér)我国法律构建了“1+N”政策协同体系:在产业协同方面,2025年推出3万亿元优质项目,民营企业在工业设备更新、回收循环利用领域(lǐngyù)资金占比超80%;在金融协同方面,建立融资担保风险共担机制,政府性(xìng)融资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不高于1%的(de)低费率担保,风险由政银担三方按比例分担。
三是治理平衡(pínghéng)。兼顾市场效率与社会责任。国际(guójì)规则多强调市场自由,而我国法律将优秀企业家精神与社会责任纳入法治框架,引导民营企业坚定做中国特色(tèsè)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中国式现代化的促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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